1、质量守恒的原因:化学变化的过程其实就是分子破裂成为原子,原子重新排列和组合构成新分子的过程。由于原子是化学变化中的最小粒子,在化学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没有改变,原子的数目没有增减,原子的质量也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反应前后各物质的质量总和必然相等。
2、质量守恒定律是物质发生化学变化时必须遵守的规律,它适用的范围是化学变化,不包括物理变化,若物质发生物理变化,无论质量变化如何均与质量守恒定律无关;其次,该定律是指“质量守恒”,不包括其它方面(如体积、分子个数)的守恒。
3、质量守恒定律的前提是“参加化学反应”,如果反应物没有全部参加化学反应,则未参加化学反应的那部分质量不能计入质量总和;同时,在计算“各物质质量总和”时,不能遗漏任何一种反应物或生成物,特别不能忽视气体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