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原国家教委、原国家体委颁发的《198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云南省2003年体育术科考试补充规则》以及《云南省女子足球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成绩占60%,专项技术成绩占40%。达到60分者为合格,方可参加体育专业录取。
(一)各州、市应于2021年3月17日前完成领队的选派,并以州市为单位填写《2021年体育统考领队信息汇总表》按要求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二)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专业考试实行封闭管理,只有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能进入考试区域,禁止一切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考生入场及检录时应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考场内禁止使用通信工具。考生应按时参加检录,若所参加的考试项目或考生所在组别开始检录15分钟后未到者禁止进入考场考试。
(三)服装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穿戴印有暴露考生身份信息的服饰(如:校服,暴露所属州市、考生姓名、就读学校、培训机构等信息的服饰);须穿跑鞋进行考试的项目鞋钉长度不得超过7mm;立定跳远项目考生不得穿鞋底带有鞋钉的鞋子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考前一天,可登陆系统查询分组情况;考试后,可登录系统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五)体育运动具有伤害风险,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提醒考生须在考试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因考生未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件,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六)在考前和考试期间不向考生提供场地进行适应训练。
(七)考生应及时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发布的有关考生须知,按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