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
1、钢琴或其它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自选曲目一首,背谱演奏;
2、民间音乐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任选一首);
3、专业口试(音乐学常识;其它相关基础知识问答)。
复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理论常识);
2、音乐命题写作(不少于1000字);
3、音乐作品听辩(要求辨别出作者、曲名、时代、体裁、地域、乐器)。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基础知识60%;音乐命题写作20%;音乐作品听辩10%;面试10%。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
2、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范围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初、复试各演唱一首。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练习曲或复调。复试内容:奏鸣曲或乐曲。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