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及分值:基本乐理、音乐常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同卷),闭卷笔试,基本乐理满分为40分,音乐常识满分为20分,共计60分。
2.视唱:面试,满分为20分。
3.练耳:面试,满分为20分。
4.主项:声乐或器乐,面试,考生须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项,主项科目满分为140分。
5.副项:声乐或器乐,面试,考生须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副项科目,副项科目必须与主项科目不同,满分为60分。
1.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是考生的必考科目之一。通过测试考查考生对音乐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及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视唱是考查考生视谱、唱谱及控制音准、节奏、力度、速度、音乐处理等方面的能力。
3.练耳是通过对单音、音程、旋律的听辨,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和音乐记忆力等。
4.声乐是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演唱技巧、舞台表现力等。
5.器乐是考查考生演奏乐器的基本技能、演奏水平,以及对作品的音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