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音乐省统考成绩预计将于12月底发布,有关考生届时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查询。
带齐双证自备乐器、提醒严守考规考纪
本次省统考在浙江音乐学院(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进行。全省共3100余名考生报考,须参加视唱听音(占30%)、声乐(占35%)、器乐(占35%)三个科目的考试。考生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如实填写提交《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并遵守有关防疫要求。
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除与音乐考试有关的器具、乐谱、乐器、干毛巾、无商标纸的饮料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健康码”将通过大数据平台监测,建议考生考试当天不携带手机进入考点,以免误带入考场造成违规。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区候考,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调度。各科目所进考场现场抽签确定,各科目考试先后顺序随机排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所在组的某一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迟到不得补考,但允许参加尚未开考科目的考试。声乐考试开考前,考生将以组为单位进行合伴奏一次,逾期不补。伴奏人员由考点统一安排,考生不得自行指定或选择伴奏人员。考生请自备“五线谱”钢琴伴奏谱一份,A4纸大小,最好塑封。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演唱,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演奏、演唱等考试内容,不得要求重试或加试。在声乐和器乐科目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定的声乐唱法和乐器一致,不一致的,该科目不予评分。
特别提醒:考生应严守考场规则和纪律,如在本次考试及报考专业校考中有行为的,除本次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各科成绩无效外,其所报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文化课各科成绩亦无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不管是统考科目复查还是自命题科目复查,考生都无法接触到试卷,试卷也不会被公开或返还。
2.复查仅限漏判漏阅,分数漏加的登分环节,一般不会重新阅卷。
3.每个院校的复查要求不同,有的学校只允许复查一科,有的则允许四科都复查,具体要详细阅读院校发布的公告。
4.不同院校的复查时间和查询方式不同,有的需自己在网上查询,有的则由学校发送通知。
5.复查一般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一般是在成绩公布后的2天之内,具体的时间看各院校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