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自成绩公布7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报考点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招生办受理考生申请后,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呈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要求和考生申请,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重新复核考生成绩,并如实出具成绩复查证明。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造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结构透视关系、特征、空间关系等);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画面调子对比明快,素描关系正确,表现生动,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构图占15%
结构与比例占30%
细节深入与局部刻画占30%
表现手段与技法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