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谟拉比法典》,由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颁布,它刻在一根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柱上,共3500行,正文有282条内容,用阿卡德语写成。它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完整的法典。是汉谟拉比为了向神明显示自己的功绩而纂集的。
总体说来,《汉谟拉比法典》维护了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确定了私有制,此外还保留了同态复仇原则和神明裁判的习惯。作为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为完整的一部法典,它较为系统的继承了两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华,不仅被后起的古代西亚国家如赫梯、亚述、新巴比伦等继续适用,而且还通过希伯来法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是研究古巴比伦社会的重要文献。
查士丁尼法典来源于罗马法。
公元526年2月13日,查士丁尼大帝颁布一项敕令,任命特里布尼厄斯组织一个由10名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主席由“圣宫廷”的前司法长官约翰担任。委员会有权力用现存的所有资料,并可加以增删、修订,随后把这些敕令分别标上发布皇帝的名号,以及施行的对象与日期,再按内容分类,按时间先后排列。
这部《敕法汇集》在公元529年颁布施行,也就是著名的《查士丁尼法典》。
534年《查士丁尼法典》修改后再度颁布。
《开皇律》是隋文帝命大臣总结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经验后修改制订的一部封建制法律,上承《汉律》。《开皇律》有律文500条,素有"刑纲简要,疏而不失"的美誉,是《唐律》的制定基础,具有很高的立法成就,实是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亦对后世产生了深刻影响。
而且《开皇律》继承了中国封建法制的基本精神,所以也为历代封建法典所沿袭。《唐律》就是直接沿袭《开皇律》而来的。而且,《开皇律》是亚洲第一部完备的法典,亚洲法律体系的奠基之作,是世界最伟大的法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