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的高考报名工作中,各地都着重强调了审查报名资格的重要性。
例如,山东要求,注重加强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对提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资格。
在严防“高考移民”的基础上,四川省特别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审核考生的毕业学校、应往届属性。
内蒙古则要求落实“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不得变通或变相执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严禁出台针对考生报名的地方政策。
除严禁历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并将资格审查工作落实到人之外,安徽省还要求,各报名点、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应根据省考试院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报考的考生资格进行自查、复核、审定并公示。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等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