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选课的类型与申请条件
1.不及格重修所有在校学生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考试不及格未获得学分,均可申请不及格重修。
2.提高重修所有在校学生,对已修读且考试合格并获得学分的课程成绩不满意(通识教育课、跨学科选修课以及实践环节课程除外),均可申请提高重修。
重修选课的基本要求
1. 选课时间:一般开学10日内。
2. 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必须是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含组班重修),且课程学分、教学要求必须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相一致。
3.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总学分数与本学期在修课程总学分数之和不得超过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