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单招本科和专科第一批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本科批次设置A、B、C、D、E等5所平行院校志愿,专科第一批次设置A、B、C、D、E、F、G、H等8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与1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
对口单招专科第二批次设置A、B、C、D、E、F等6个“院校+专业”志愿,分两轮进行,采用计算机匹配方式进行录取。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农业科目组按技能方向),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或A、B、C、D、E、F、G、H志愿,被检索的5所或8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艺术科目组中艺术设计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教育、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原则是:在投档时,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