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在网上报名期间未报名的或未缴纳报考费的人员,网上确认期间报考点不受理补报名或补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报名期间,已报名成功但误选报考点的考生,若需要申请更改至我省报考点,须符合报考点报考条件并按以下规定办理重新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1.申请更改至我省报考点的考生,须于11月5日—11月8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点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考点审核同意后领取补报名校验码,逾期不受理。
2.考生凭校验码于11月5日—8日每天9:00-22:00,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新报名和网上缴费。
3.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新报名并成功缴费后,按所选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4.更改报考点进行重新报名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相关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等公布的报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