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再迈上新
的大台阶,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
2.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
3.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
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4.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
5.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6.形成对外幵放新格局,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
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8.平安中国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9.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这一目标的确立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确立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有利于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明方向。
(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建立。展示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美好前景,有利于凝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力量。
(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建立,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