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沈阳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史论专业在普通类相应批次录取,执行相应批次各省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我院《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及《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调整版)》第八条录取原则原内容“(五)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修改为“(五)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乐音与健康)专业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其他专业均不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