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70%(含70%):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戏曲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设计学专业
2、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65%(含65%):音乐学(含师范)、美术学(美术馆管理、艺术策展与批评/视觉艺术策划/师范)、戏剧影视导演、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造型与化妆/戏曲舞台设计)专业
3、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60%(含60%):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表演(戏剧影视/服装与服饰展演)专业
4、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55%(含55%):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专业。
5、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50%(含50%):舞蹈学(师范)、表演(京剧伴奏)专业
6、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45%(含45%):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表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专业
7、学校在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的确定,参照生源省份高考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办法。
8、在我校录取期间,如有些省份尚未公布普通二本线,则依据相当于普通二本线(如基准分=上年普本线/上年重点线*当年重点线等,浙江省依据普通类第二段线),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9、我校属于国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确定后,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如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我校执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标准。
1 | 艺术设计 | 4.6 (191人) |
2 | 绘画 | 4.6 (111人) |
3 | 动画 | 4.5 (110人) |
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5 (93人) |
5 | 音乐学 | 4.5 (79人) |
6 | 音乐表演 | 4.5 (75人) |
7 | 美术学 | 4.6 (71人) |
8 | 舞蹈学 | 4.8 (56人) |
9 | 表演 | 4.5 (5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