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到战国时期,正式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包含有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
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根本即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阶级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对使用土地的农民通过榨取地租、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其他阶级。在不同时期,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也不尽相同。
根本原因:生产力的提高促进了生产发展,尤其是当时的铁犁和牛耕的使用起到了加速作用。
解析:战国时期的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在以生产力为前提下还有诸多原因。
法律因素:井田制的废除以及初税亩的实施,这些都是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进而来说就是生产力决定了生产关系。
政治因素:周王朝的统治土崩瓦解,诸侯割据力求发展。随着分封的开始和生产的发展逐渐私有制也开始了萌芽。
军事因素:战国时期诸侯割据,战争需要基本的支持就是生产和经济。在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一些武力的应用以及人与人相互间的意识形态和一些的买卖关系等逐渐的发展也是导致私有制出现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