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信息输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11月1日9:00-10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考生在11月13日9:00-16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其中,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生从中自主选定1个语种参加考试,所选语种必须与1月首次考试一致。为方便考生,6月高考外语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工作安排在2023年4月,与6月选考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工作一并进行。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侨民,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少年班报考办法
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校的考生,须先按高校要求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凭高校发给的报考证明,到当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少年班考生不得参加其他高校的招生录取。
一定要准备好与报名相关的证件,例如:户口本、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高级中锋教育毕业证(高中毕业证书)。
还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考生,记得抓紧时间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本人亲自办理。
已经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注意身份证的有效期,如果于2023年6月9日前过期,要尽快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补办。
报名时,二代身份证采集的个人信息需要与户口本的信息一致。
如因搬迁等因素导致户籍发生变动,需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从新办理户口本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切记!一定要确保户口本与二代身份证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