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递交以下材料
1、《XX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申请理由”一栏需详细填写家庭困难原因,若有相关证明材料请附后,如“低保存折”、“残疾证”等。);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助学金银行卡复印件(卡丢失或无资助卡的学生可自行到邮储银行办理普通银行卡);
5、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印证材料(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高三年级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不再另外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由教育局核对后统一出具相关证明,申请学生需在《申请表》中“申请理由”一栏中备注属于以上哪一类别;除上述三类学生外的其他学生需提供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