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带来了方便。耕地面积和农业产量大幅度增长了。农业的发展,使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和以个体经营为特色的小农阶层,有了成为社会基础的可能。井田制的“千耦其耕”、“十千维耦”的集体劳动形式过时了,而分散的、一个体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封建经济形式兴起了。
商周时代施行的井田制,土地名义上为国家公有,实则归国王所有。(按:由于阶级社会本身便是私有制,因此井田制的实质是土地私有制,许多教科书为了将其同封建时代的土地政策相区别,误认为井田制是土地国有,这是不可取的)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废除了井田制,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在漫长的古代社会里,社会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大部分为地主所有,农民占有的土地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