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是指由国家负责师范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贴,但学生毕业后必须回到生源省份从事六年教育工作。
2007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采取这一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
1. 须是热爱所报专业、遵纪守法、愿意从事教育行业的山东高中阶段学籍的毕业生。
2. 须通过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不低于本省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3. 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师范生协议,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6年。
4. 身体健康须达到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