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空军航空大学属于军队类院校,故不参与排名。
培养院校不同
空军招飞属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收的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双学籍”飞行员班学习,学员毕业后由空军统一分配。
民航招飞则是由航空公司(如国航、东航、南航等)委托高校(如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航空运输学院等)培养飞行学员,所学专业为飞行技术专业。学员毕业后一般会定向分配到国航、东航等国内航空公司。
培养模式不同
空军招收的飞行学员在进入空军航空大学后,要先经过3个月的考察期,合格者才能取得学籍、军籍。空军招飞主要采用两种培养模式,第一种是“四年一贯制”,即飞行学员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被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空军工程大学等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第二种是“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即飞行学员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后,再到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民航招收的飞行学员主要是由航空公司委托高校培训,委托培训的飞行学员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养成学员,即民航公司招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通过高考录取到相关培训院校(一般为中国民航大学或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完成四年本科学习,并完成初始飞行驾驶技术培训。其间,有部分学员会被安排到国外航校进行飞行技术训练,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进入民航公司。第二种是大改驾学员,是指从大学生转为飞行员,包括“2+2”、“3+1”、“4+1”三种,其中“2+2”是指接受两年普通大学课程教育后,再接受两年飞行驾驶专业教育;“3+1”是指接受三年普通大学专科课程教育后,再接受一年飞行驾驶专业教育;“4+1”是指大学本科毕业后,再接受一年飞行驾驶专业教育,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进入民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