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是在校学生(包括高三应届毕业生),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所在班级团支部,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所在校团委办理补发手续。
如果需要加盖钢印,由各学校团委书记带好所需材料(1.团员证:填写姓名、学校、编号等信息,所在单位盖章;
2.介绍信:由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并盖章;3.花名册一份:集体办理需要),到团县委办公室统一办理。
2、如果你是在校大学生,首先应向所在学校团组织声明,由学校团组织进行补办。但如果你的团员档案里没有入团志愿书,应前往入团时就读的中学团组织开具证明后回所在学校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