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2022年高考起,取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1、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2020、2021年符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保留四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加分项目、分值如下:
1.烈士子女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