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需具有本人所在设岗县(市、区)的户籍,方可报考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志愿。
2.要求考生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和特殊教育。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同时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能够较好地适应农村学校和特殊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作为由政府买单的教师培养措施,一般在考生选择报名时都会与政府签订合同,规定考生和政府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以及违约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