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则投档。一是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省内高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招生、需政治考核和面试的公安(刑警、司法)、消防救援院校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含学校提供的录取优惠分值)投档后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是单科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三本线以上的考生按对应志愿和我省公布的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是空军、海军飞行学员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按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录取,院校将有关考生信息(考生号、姓名、拟录专业)以批件请求的方式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并将名单的打印件(须招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端,待我院审核投档后由院校下载阅档,决定是否录取;
四是其它类型招生(含调整计划、定向就业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等)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