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类型 | 投档最低分(专业分) | 辅助排序分 |
1620 | 南京晓庄学院 | 宿迁市宿豫区 | 145 | |
1623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苏州市常熟市 | 145 | |
苏州市吴江区 | 145 | |||
南通市海安市 | 145 | |||
南通市启东市 | 145 |
注:辅助排序分为: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即指在投档过程中,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按其文化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
(一)文科类、理科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8月8日-12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院校,8月15日-19日录取;
第二批本科院校,8月21日-25日录取;
高职(专科)院校,9月1日-5日录取;
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9月7日-11日录取。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主要包括部分院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相关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以及部分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等)。
(二)体育类、艺术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8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高职(专科)院校,8月29日-31日录取。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