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招办投档
各级省招办按当前批次、当前志愿投档。
2.院校浏览考生档案
各级省招办投档后,院校组长先登录电脑系统,得到认证后可浏览考生档案。
3.回收组员档案
组长可监控、浏览组员的录退考生情况,如发现组员没有履行职责,可回收组员档案。
4.录退考生
对拟退档考生,院校必须指明或说明退档原因;省招办有异议时,向院校提出录取复议或退档复议。
5.调整计划数
在计划总数不变的前提下,院校可自行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本校招生专业之间的计划分布。院校不需经省招办审核,可以对专业之间进行计划数调整。
6.申请补充档案
7.申请批件投档
在某些情况下,若需要对指定考生(如体育尖子)进行录取时,院校必须向省招办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可指定多个考生,但每个考生都要写明申请批件投档的原因。
8.申请"录后退"
对误录取且已向省招办提交了并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向省招办提出"录后退"的申请,由省招办审核批准后予以退档。
9.申请录取结束
院校的招生计划完成后,可向省招办提出录取结束的申请,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自动退出,由省招办终端的打印机打印出录取名册。
10.查阅批复
包括查阅补充档案批复、查阅批件退档批复、查阅增减计划数批复、查阅录后退批复和查阅录取结束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