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22日
体育艺术类本科院校
7月8日—12日
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院校
7月13日—16日
文史、理工类国家专项计划
7月17日-19日
文史、理工类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7月20日—25日
文史、理工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含少数民族预科)
7月26日—8月3日
文史、理工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含少数民族预科)
8月2日—6日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8月7日—9日
提前高职(专科)院校
8月10日—12日
文史、理工类特殊类型招生高职(专科)院校
8月13日—20日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体育院校(专业)。
2、体育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填报志愿时,请考生仔细阅读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录取原则,准确填报志愿,避免影响录取。
3、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1)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填报:①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②使用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使用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3)报考在我省无分省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栏内。
4、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若同时填报提前批本科院校则无法提交。未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所有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5、艺术类除“梯度志愿本科院校”批次外,其他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梯度志愿本科院校”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或按照院校要求投档;“平行志愿本科院校”及“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使用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