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可参加合格考,合格考每学年组织一次,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学年下学期期末。合格考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不合格的可参加一次补考。
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和选择性考试6门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合格性考试中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组织实施。
合格考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下同)、体育与健康。
合格考卷面满分值均为100分。符合条件的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均须报名参加合格考,考生类型为“高中在校生”;具有我省户籍和初中学历、拟申请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类型为“社会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