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类
序号 | 志愿批次 |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 |
1 |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 常规志愿 | 6月30日8时开始至7月2日18时止 |
征求志愿 | 7月9日8时开始至7月9日18时止 | ||
2 | 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 | 常规志愿 |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 | 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18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7月21日8时开始至7月21日18时止 | ||
3 | 艺术类本科批校考阶段 | 常规志愿 | 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21日18时止 |
征求志愿 | 7月28日8时开始至7月28日18时止 | ||
4 |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 常规志愿 | 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 | 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 |
二、体育类
序号 | 志愿批次 |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 |
1 | 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 |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 |
体育类本科批 | 第1次征求志愿 | 7月16日8时开始至7月16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18日18时止 | ||
2 |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 | 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 |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 | 第1次征求志愿 | 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 |
三、普通类
序号 | 志愿批次 |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 |
1 |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 | 常规志愿 | 6月30日8时开始至7月2日18时止 |
征求志愿 | 7月15日8时开始至7月15日18时止 | ||
2 | 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常规志愿 |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 |
3 |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征求志愿 | 7月22日8时开始至7月22日18时止 | |
4 | 普通类本科批 | 常规志愿 | 7月8日8时开始至7月 12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 | 7月31日8时开始至7月31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5日18时止 | ||
5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常规志愿 | 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 | 8月15日8时开始至8月15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8月18日8时开始至8月18日18时止 |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开划线、按类分批次分开投档。招生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本科批次招生原则上实施“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批次招生实施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本科院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本科专业的科目要求设置若干院校专业组,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时方可填报。
1.普通类
普通类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录取按3个批次依次进行。按照普通类本科、专科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划定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专科录取控制线和特殊类型录取参考线。
(1)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批次,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征求志愿设置8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第一志愿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执行,或按专门规定比例投档。参考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以下各批次相应投档模式的投档比例相同)。
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普通本科批之前,进行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相关特殊类型项目招生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按特殊类型项目要求进行投档录取。其中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设1次征求志愿。
(2)本科批。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3)高职(专科)批。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2.艺术类
艺术类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按照普通类本科、专科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满分成绩的适当比例划定艺术类本科、专科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专业录取控制线。
(1)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招生院校和专业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以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等,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仅对我省有公布分省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征求。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符合投档条件考生全部投档的录取模式。
(2)本科批。分为省考阶段和校考阶段依次进行录取,省考阶段为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院校专业,校考阶段为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
省考阶段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校考阶段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符合投档条件考生全部投档的录取模式。
(3)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及高职(专科)批,考生根据相应专业类别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及高职(专科)批综合分的计算方法按照《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闽招委〔2013〕10号)执行。
3.体育类
体育类录取分为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按照普通类本科、专科录取控制线和体育类专业统考满分成绩的适当比例划定体育类本科、专科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专业录取控制线。
(1)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为院校专业组志愿,按考生体育类综合分实行平行投档的录取模式。
(2)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体育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体育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考生体育成绩×7.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