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类
序号 | 志愿批次 |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 |
1 |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 常规志愿 | 6月30日8时开始至7月2日18时止 |
征求志愿 | 7月9日8时开始至7月9日18时止 | ||
2 | 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 | 常规志愿 |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 | 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18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7月21日8时开始至7月21日18时止 | ||
3 | 艺术类本科批校考阶段 | 常规志愿 | 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21日18时止 |
征求志愿 | 7月28日8时开始至7月28日18时止 | ||
4 |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 常规志愿 | 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 | 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 |
二、体育类
序号 | 志愿批次 |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 |
1 | 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 |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 |
体育类本科批 | 第1次征求志愿 | 7月16日8时开始至7月16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18日18时止 | ||
2 |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 | 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 |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 | 第1次征求志愿 | 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 |
三、普通类
序号 | 志愿批次 |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 |
1 |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 | 常规志愿 | 6月30日8时开始至7月2日18时止 |
征求志愿 | 7月15日8时开始至7月15日18时止 | ||
2 | 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常规志愿 |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 |
3 |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征求志愿 | 7月22日8时开始至7月22日18时止 | |
4 | 普通类本科批 | 常规志愿 | 7月8日8时开始至7月 12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 | 7月31日8时开始至7月31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5日18时止 | ||
5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常规志愿 | 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 | 8月15日8时开始至8月15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8月18日8时开始至8月18日18时止 |
1.按照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院校(专业),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除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下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在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高职(专科)批。公办高职(专科)院校不降分录取,民族班、各类预科班降分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内民办高职院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办法与第一次征求志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