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结束后2日内,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点击进入“查询中心”,在“2020年高考军检结果查询”栏目中查询体检初检结论,如考生对体检结论存在异议的,可8月7日8时至12时,到北部战区总医院和平医院申请复检,复检资格应由省军区和体检医院共同确认签字。复检由体检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复检结果按初检结果告知程序办理。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体检医院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考生初检结论为准。8月9日17时,参加复检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点击进入“查询中心”,在“2020年高考军检结果查询”栏目中查询检查结论。纪检监督电话:024-28851960.0301-85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