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招生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②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即2000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考生)。
二、考核标准
考生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考核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军检、面试。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必须组织复议。
三、组织程序
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教育考试中心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高中、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配合。
具体程序是:6月下旬,由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分发到辖区有关中学,组织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按要求填写,并由考生所在中学对其在校表现作出鉴定。7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将《政治考核表》收集汇总后交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级公安局(派出所)、教育考试中心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民武装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考核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主要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政治考核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的《政治考核表》及统计名册(见附表2),以考生毕业院校为单位进行汇总整理,上交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收集汇总后,于7月25日前上报宁夏军区招生办公室。
政治考核合格考生的军检、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军委直属院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二、军兵种院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步兵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装甲兵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种作战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边海防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防化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天学(第三军医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事交通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指挥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工程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大连舰艇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潜艇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天学(第二军医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勤务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士官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指挥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预警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哈尔滨飞行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石家庄飞行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西安飞行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勤务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通信士官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指挥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工程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士官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航天工程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
三、武警部队院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指挥学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大学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种警察学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学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