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国家贫困定向(国家专项)本科批、市属本科一批高校农村学生招生(地方专项)批、专科提前批,均设2个顺序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批均设6个平行志愿。
(2)本科一批预科、本科二批预科,均设2个院校顺序志愿。
(3)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志愿。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均设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2个批次;高水平运动队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3个批次;各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后,每批考生可同时选择A、B、C3个或A、B、C、D、E5个学校(2013年,山东省考生可一次填报6个院校),录取投档时,“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第一步: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比如最高分是700分,则先投700分的考生,再投699分的考生,再投698分的考生……以此类推。第二步:每个考生投档时,按志愿中先A学校,再B学校,再C学校的顺序检索,如考分够A学校,就投档到A学校,如不够,则看B学校,以此类推……这样就相当于考生一次选择了3个或5个第一志愿,扩大了考生选择范围。
对未被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再参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使考生拥有了更多的录取机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