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有就业优势。教育部将重点支持高校在国家急需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急技术与管理、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领域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支持高校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学生毕业派遣有政策保障。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将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与我们传统认知里的辅助双学位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学位的授予者是教育部,而大家辅修的那个双学位的授予者是你所读的本科院校。
我国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正式的学位授予都是要经过教育部的,而不是每所独立的院校都有学位授予的权利。第二学士学位是教育部认可的一种学位;而辅修的双学位的认可度是很低的,一般来说只是省内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