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 | 专业 | 学费(每年) | 年份 | 学制 |
福建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电子商务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工业工程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国际商务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会计学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金融工程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经济统计学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酒店管理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商务英语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审计学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市场营销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通信工程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物流管理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物业管理 | 4800 | 2019 | 4 |
福建商学院 | 工程造价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国际金融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建筑经济管理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旅行社经营管理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旅游管理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休闲服务与管理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移动通信技术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应用日语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应用英语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证券与期货 | 6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 | 软件技术 | 9000 | 2019 | 3 |
福建商学院奖助学体系简介
外语学习进步奖:提升10%-19%,300元/学期;提升20%-29%,500元/学期;提升30%以上,800元/学期。
外语水平测试激励奖:1.雅思:达到5.5分,奖励2000元/人;达到6.0分,奖励5000元/人;达到6.5分,奖励8000元/人;达到7.0分及以上,奖励10000元/人。2.德语:通过德福考试3级,奖励5000元/人;通过德福考试4级,奖励8000元/人;通过德福考试5级,奖励10000元/人。
为加大我校文化体育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文化体育科技创新成果培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自主创新和自主创业能力,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立文化体育科技创新奖学金,包含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含一“马”当先比赛)、公开发表学术科技成果、发明创造、文化艺术类竞赛、体育运动竞赛等奖励。
社会助学金
社会助学金是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我校捐赠设立的,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专项助学金。目前学校设有恒申优秀学子奖学金、恒申自强学子助学金和其他社会助学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有关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额度为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毕业后由借款人全额支付,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学生毕业后,如因特殊情况导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法偿还的,还可以申请还款救助,由国家代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目前福建省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主要有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学生可向生源所在县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新生报到时我校设立“绿色通道”专岗,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咨询缓交学费等事宜提供服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向各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福建商学院本、专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审批表》,各学院结合材料内容及现场谈话所了解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对于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征求学生工作处意见,经校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先行入学。
勤工助学
校内设立固定和临时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位按月计酬,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32小时;固定性岗位薪酬技术服务类每月500元,管理服务类每月500元,劳动服务类每月550元,月酬金标准可根据学生当月出勤及工作考核情况做适当浮动。阶段性岗位和临时性岗位劳动报酬按每小时18元的标准执行。寒暑假期间及毕业班学生实训、实习期间校内有关单位全日制固定性岗位酬薪,不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技术服务类每月1900元,管理服务类每月1900元,劳动服务类每月2000元。
临时困难补助
为帮助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临时出现困难,生活难以为继的学生在校安心学习,经学生自愿申请,根据困难程度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
服义务兵役补偿代偿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士官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定向生,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复学、退役后重新考入高校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的标准不超过8000元。
学费减免
我校减免学费工作坚持经济资助与鼓励学生自立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每学年组织1次减免学费的申报和审批工作,申请时间为每年12月份。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
我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凡我校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可自愿申领,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重复享受,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