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 | 专业 | 学费(每年) | 年份 | 学制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表演艺术 | 100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100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100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108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108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空中乘务 | 114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财务管理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船舶工程技术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电子商务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海洋工程技术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航海技术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轮机工程技术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社会体育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市场营销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艺术设计 | 9500 | 2019 | 3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智能控制技术 | 9500 | 2019 | 3 |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覆盖面20%)4000元/人和2500元/人两档。
4.校级奖学金(覆盖面31%)1500元/人。
5.永莉奖学金:每年总额5万元的奖学金,奖励5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
6.企业奖学金:合作企业每年出资奖励合作办学专业学生。
学生资助
1.勤工助学:学院每年拿出15万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补贴。
2.学费减免:为符合条件的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
3.生源地助学贷款: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学费问题。
学生还可以利用到合作企业参加顶岗实习或假期实践的方式赚取费用。
三、政府学费补贴政策
学费补贴对象
根据泉教高[2016]9号文件——《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对泉州市高职院校部分专业实施减免学费的通知》,2016年起,凡报读我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和海洋工程技术四个专业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每年可以享受6000元政府财政补贴。
为了调动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使得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高质量专业技术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条件
1、凡入学本校在籍注册一学年以上的全日制学生可参加本奖学金的评定。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热爱劳动,认真执行大学生守则,服从学校各项管理。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诚恳踏实,富有进取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在实习、实践等活动中成绩显著,学年内各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及格,名次位居班级前30%。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一般能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奖学金的评定: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者;
(2)凡本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违反社会公德,受到学校党、团、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3)学年中考试或考查成绩有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
(4)综合测评不及格,德、智、体三个分项有任何一项不及格者;
(5)公益劳动课成绩低于中,日常行为考核分低于80分者;
(6)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7)其他明显不符合评奖条件者。
6、特等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90分以上专业前5%;
一等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85分以上专业前10%;
二等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80分以上专业前15%;
三等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70分以上专业前20%。
二、奖学金等级、金额和比例
特等奖1500元/人?年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
一等奖1000元/人?年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5%;
二等奖500元/人?年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
三等奖300元/人?年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5%;
获省级优秀集体称号的班级,二等奖学金比例增加1%,三等奖学金比例增加2%;
获校优秀集体称号的班级,三等奖学金比例增加2%。
三、评奖办法
1、每学年评定一次,时间在十月份(毕业班学生除外);
2、毕业班第三学年以第五学期的成绩发学期奖学金,各奖金比例不变;
3、评奖工作由辅导员负责具体组织并初审,初审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4、在同等条件下,家庭困难学生应优先考虑;
5、学年奖学金评审应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