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 | 专业 | 学费(每年) | 年份 | 学制 |
淮南联合大学 | 电子商务 | 35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法律事务 | 35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会计 | 35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酒店管理 | 35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连锁经营管理 | 35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旅游管理 | 35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市场营销 | 35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物流管理 | 35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学前教育 | 35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应用日语 | 35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应用英语 | 35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英语教育 | 35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动漫制作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工程造价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护理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建筑工程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建筑室内设计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口腔医学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汽车电子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药物制剂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药学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医学美容技术 | 3900 | 2019 | 3 |
淮南联合大学 | 助产 | 3900 | 2019 | 3 |
目前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校“三好”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
一、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尊敬师长;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各科综合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本年级前三名,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评选时间、程序
学校每年按照上级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制定评审文件或通知下发到各系,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各系组织本系初评,根据评选比例提出本系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报学生处资助管理科。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提出学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至省教育厅。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学校在上级下达国家奖学金经费后,于每年底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打卡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按照《淮南联合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认定为困难或特别困难者,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优秀的优先。
(三)资助经费及资助比例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0%比例。
(四)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平均3000元。
(五)申请与评审程序
每年在评比文件或通知下发后,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各系负责组织本系评审,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建议名单,在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学生处复核无误后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学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打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2.学生处、各系要结合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防止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的评优及各种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七)几点要求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资助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资助金额及比例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学生约占学生总数的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组认定其贫困等级为困难或特别困难,且生活俭朴者;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班级人数前三分之一。
(四)评选程序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每年在评审文件或通知下发后,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各系根据评选比例,负责具体组织评审,提出本系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经学生处复核无误后,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至省教育厅、财政厅。
(五)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学校在收到资金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打卡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四、校级奖学金
学校除国家奖助学金外,每年设“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积极分子等表彰奖励,奖学金一般分为200至600元三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