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批录取院校:含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招飞、民航招飞院校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专业)。
本科第三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普通高校的联办校。
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专科第一批:为普通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专科)和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第二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普通高校联办校、成人高校和电大的普通高职(专科)。
以上批次划分因省(区市)不同,可能会有一些差别,具体请以官方公布的细则为准。
第一是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院校服从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
第二是体育类:与文科类、理科类一样,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院校服从志愿可填报6所院校。
第三是艺术类: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三种。对使用专业省统考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批次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