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省招办会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每一个考生每一批次(一本、二本、三本)可以填报3-5个志愿(A、B、C、D志愿有顺序之分但是都属于第一志愿)。
2、按照从每一批次第一名到最后一名考生的顺序进行志愿检索,以第一批次理工类排名第500名的考生为例,首先系统看他的A志愿(如华中科技大学,假如华中科技大学今年录取100人),如果前面的499名同学没有超过120人的档案已经分到华中科技大学的话,该同学的档案就投到华中科技大学。(存在有些不服从调剂退档的同学,为了保证可以录取到100人,在投档的时候会多投一定比例档案,一般是按照1:1.2比例,也有省市按照1:1.05比例等)
3、但是如果前面已经超过有120人的档案已经分到华中科技大学,满额了,那么系统按照刚才的顺序再来看该考生的B志愿(如武汉大学),如果武汉大学有名额,该考生档案就投到武汉大学,依次类推,如果A、B、C、D志愿都无法投出,那就等征集志愿。
4、如果投档到了某一志愿(B志愿)的学校,但是因为某专业不服从调剂或者身体等原因无法被B志愿学校录取,也会被退档进行征集志愿。
1.分数优先。在检索考生志愿前,首先将所有考生分科类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检索时,先检索排在第一位考生所填报若干个院校志愿,依志愿顺序确定投档。再检索排在第二位考生所填报的若干个院校志愿,以此类推。
2.遵循志愿。考生所填报的若干个院校志愿有逻辑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时,是按逻辑顺序即A、B、C、D……院校依次进行的。当考生总分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A院校投档条件时,且A校有计划余额,该生即被投到A院校。
3.一次性投档。即按各招生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各招生院校。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后续志愿,因此,对于考生来说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也就是说,考生一旦因各种原因被高校退档,即使他的投档分超出后续高校的调档线,也不能被投档,只能参加下一轮投档录取(下一志愿组、本批次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换句话说,同一批次平行志愿里虽然可填报多所高校志愿,但考生档案只投一次,实际只是一个志愿起作用。
有的考生和家长认为,“平行志愿”就是“平等志愿”,五个院校志愿可以随便填,只要分数高,肯定能被录取到分数高的一所院校。这是认识上的一个误区。所谓“平行志愿”,并不是“平等志愿”,它事实上遵循着“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的原则。也就是说,考生只要达到所报五个平行志愿院校录取条件,这五个院校均为该考生的潜在投档院校。无论哪个志愿符合投档条件并被投档,都将视为第一志愿。从这个意义上说,考生所报五个平行志愿之间是平行的,但考生填报的A、B、C、D、E五个志愿自然是有先后的。对单个考生的投档,是依考生所报平行志愿先后顺序逐个检索的,该考生的总分如符合A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向A院校,在此情况下,该考生的分数即使达到B、C、D、E院校条件,也不会再投档,更不会反向投档,如先投D,再投C或A。所以说,“平行志愿”并不是平等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