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档案主要内容:①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②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③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素质档案除用于高中对学生教育,还要用于高校招生,由招生院校使用。高校根据自己的要求,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和使用,高中教师不参与。
改进后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中学坚持常态化实施,学生没有参加或表现不突出的活动,记录可以空缺,而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都记入了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这就能够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在人才选拔录取过程中参考学生中学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这一做法,近年来有不少高校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尤其是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高校要求考生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中学阶段的学业水平、学科特长、社会公益、文体活动等情况,之后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表进行详细分析。但格式不统一、名称不规范等问题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给高校带来了许多不便,这也是综合素质评价难以大范围推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在改进后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了评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档案基本格式全省统一,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时,操作更加方便、高效,参考范围将不仅限于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有望推广到招生录取的所有类型。
高校自主确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高校可以“因材施招”,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