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郡县制的优势在于,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严格服从中央,以郡统县的二级管理体制效率极高,从中央到地方政令畅通,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直接便捷,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更为重要的一点是,郡县长官由朝廷任免,不能世袭,不易形成地方割据势力而危及中央,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2、这一套制度,后世虽屡加变革,但基本精神却相沿两千余年,其中,县一直是我国国家结构的基本单元,稳定存在至今。郡一级的行政区划,唐宋多称“州”,明清多称“府”,但其性质相近。由于郡(州、府)数量太大,不便于朝廷管理,故而在郡(州、府)之上还设置有更高一级的政区,东汉末年至魏晋南北朝是“州”,唐代为“道”,宋代为“路”,元明清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