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faɪnd];美:[faɪnd]
v.(意外或偶然地)发现,碰到;找到;找回;(经寻找、研究或思考)发现,查明,找出,求得
n.发现物,被发现的人(尤指有趣、有价值或有用者)
第三人称单数:finds;现在分词:finding;过去式:found;过去分词:found
用法1:find的基本意思是“发现,找到”,作“发现”解时指发现已存在而以前不知道的事物,作“找到”解时指找到了所寻找的东西,知道了其下落,强调寻找的结果。
用法2:find主要用作及物动词,可接名词、代词、带疑问词的动词不定式或从句作宾语,也可接双宾语,其间接宾语可以转换为介词for的宾语,可用于被动结构。
用法3:find还可接以动词不定式或“(to be+) adj./v -ed/ v -ing/ prep. -phrase”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
用法4:find如接以动词不定式、动名词作宾语或以形容词、介词短语充当宾语补足语的复合结构时,一般须采用形式宾语结构。
用法5:find是瞬间动词,不可用于进行体,也不能与表示一段时间的状语连用。
用法6:find用作名词意思是“发现”,指抽象的行为,是不可数名词,也可作“发现物”解,尤指有价值的东西,是可数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