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性,集合中的元素是确定的,要么在集合中要么不再,二者必居其一;
2、互异性,集合里相同的元素不允许重复出现,比如{a,a,b,b,c,c}是错误的写法,应该写成{a,b,c}.
3、无序性,集合里的元素的排列不考虑顺序问题,例如{a,b,c}与{a,c,b}表示同一个集合。
交集、并集、相对补集、绝对补集、子集。
(1)交集:集合论中,设A,B是两个集合,由所有属于集合A且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与集合B的交集,记作A∩B。
(2)并集:给定两个集合A,B,把他们所有的元素合并在一起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与集合B的并集,记作A∪B,读作A并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