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以下简称“高中生”。
(二)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者(以下简称“对口生”)。
1.高中生
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不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该项成绩取自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成绩,按照“A:50分;B:45分;C:30分;D:20分”进行换算,满分150分。考生只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
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须由本人申请,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按对口生录取。文化素质的试题范围参考河南省近年来的高中会考试卷语文、数学和英语的考试内容。
2.对口生
对口生需要参加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两项测试。文化素质的考题范围参考河南省近年来的高中会考中语文、数学和英语的考试内容。
考试分类
1.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90分钟,测试与报考专业有关的职业技能。
(2)测试分值:200分。
2.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内容:综合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
考试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考官当场打分;文化素质考试在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一)录取原则
1.普通专业的录取原则
综合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人数,分别划定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的录取分数线。两项成绩均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再分别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优先录取。
2.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科、理科、对口生均可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但由于专业的特殊性,只有填报了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才会录取到该专业。假如该两类专业计划未完成,未被录取的考生如果没有填报该专业,即使“同意专业调剂”也不被录取到这两类专业。
3.学校对达到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办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考生本人书面申请(见附件1),携带本人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于2019年3月5日前到校招生就业处(校行政楼104办公室)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上报省教育厅资格复审后,学校公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方可免试录取。
(三)优先录取
各项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招生就业处留存复印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1.特殊人群:(1)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现役军人子女;(4)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等,具备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2.具备专业技能的对口生:(1)在校学习期间考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2)省级技能大赛取得二、三等奖;(3)市级技能大赛取得一、二、三等奖。
3.被学院认定的“特长生”优先录取,详见《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收“特长生”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