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由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一份试卷,总分300分(两个科目各占150分)。考试时间:3月31日9:00—10: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心理素质、特长等综合内容,总分150分。考试时间:3月31日11:00—12:30。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相同。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