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管理专业需要具备的核心能力:具有行政管理策划、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
民政管理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民政职业道德、熟悉我国民政行政管理法规、政策,能在国家各级民政行政机关、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社会团体等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民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可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协理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协调层或决策层高级助理,中外大中型企业前台秘书、行政主管、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 毕业生适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学校、科研部门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