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高考模式确定由“3+3”的20种组合,变为“3+1+2”的12种组合模式。“3”完全确定为:语文、数学、外语必考科目;“1”为物理、历史选择一门作为选考科目;“2”为生物、化学、地理、政治中选择两门作为选考科目。
广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制订要缜密,推进要稳妥。要加强调研,问计攻坚。力求制订一个既符合国家要求又适应人才选拔且具有广东特色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高考综合改革,涉及“教、考、招、培”各个环节,只有把涉及高考改革的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各个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改革涉及的各项政策措施都配套完善起来,才能确保改革方案顺利实施。要引导各方面对改革的合理预期。改革方案出台后,各地要加强教育系统的全员、全方位培训,让广大师生了解掌握改革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
主要内容包括: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普通本科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普通本科高校入学考试,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3+3”的考试科目组合;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使分类考试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主渠道;完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改革考试招生管理机制等等。
将重点围绕普通高中学考“6选3”的“3”的选择方式、成绩呈现及使用方式,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使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教育人才选拔通道的搭建和拓宽等方面,继续完善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