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社会工作专业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就业范围很宽,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社区、学校、医院甚至军队,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专业需要,需求很旺,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规划很宏伟,但是现实并不乐观,目前除国有组织外的社工的待遇还较低,直接影响了对口就业选择,主要是长期的政府主导型社会结构和环境中,各级各方面对专业社会工作的认识严重不足,重视不够。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对社会稳定和谐水平要求的提高,逐步会有改观,特别是大量的政府购买专业社会服务形式的增加,社工待遇将普遍同于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对口就业就将成为主流,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实际上珠三角地区深圳、广州及上海等已有成功探索,如果下一步国家社会管理改革能够进一步深化,时间也许会明显缩短,但各地情况会差别很大。经济越发达,社会越进步,就越需要专业社会工作,因此社会工作专业就业前景还是光明的。
另外,社会工作专业学习对个人的心理健全、人格完善、客观科学看待和处理复杂社会问题的能力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只要人真正强大了,还有什么职业做不好呢?
缺点就是专业无特长,考研考证的比较多。
就业去向
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专业社工机构等。
职业现状
社会工作人员,相当于政府的雇员,这一新兴专业作为一门职业受到社会的“冷淡”,每年能被民政部录取成为专业社工的本专业学生不过百分之一二,甚至有的学校该专业的毕业生专业对口率为零。社会工作专业就业率低和公务员考试的火暴从另外一个侧面证明,要实现“大市场、小政府”,我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统计显示,广州有政府支付薪酬的社会工作者近2万人,其中,广州市市区社会工作者人数达到了8000多人。主要在协助青少年教育、妇女工作和残疾人康复辅导等领域开展工作,原先以社区居委会为主要工作平台,现已逐步转向专业社工机构。
尽管如此,我国很多实质上从事社会工作的人仍面临尴尬的境地,社会工作为专业从事社会工作的职业,从业者多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另一方面,社工的资质认定标准在我国刚刚起步,社工的定义尚不明朗,做着社会工作的人难以称为严格意义上的社工。
社会急需大量社工,而社会工作专业的就业率又低得可怜,这两种情况为什么会同时存在呢?一是社会专业毕业生的最大雇主——政府将工作机会给了公务员们。二是全社会的社工意识没有形成。社会工作的学生去应聘,十有八九会不得不跟招聘方解释什么是社会工作。他们参加工作后,又往往被当成护理或干脆是杂工来使用。这样又产生一个问题:他们根本不知道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在国外需要执证),更愿意花很少的钱去找便宜的非专业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