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北京条约是清政府和英国在1860年10月24日签订的,英方代表为额尔金伯爵。主要内容是:清政府承认中英天津条约的有效性,增加赔款至800万两,并且割让九龙半岛一区给英国,增开天津为商埠。
允许西方传教士到中国租买土地及兴建教堂,容许外国商人招聘汉人出洋工作,也就是充当廉价劳工。
中法北京条约是清政府与法国在1860年10月25日签订的,法国代表为葛罗男爵。主要内容是:清政府同意开放大连为商埠,清朝承认中法天津条约,赔款增至为800万两。并且清政府需归还从前没收的天主教财产。
中俄北京条约是清政府与俄国在1860年11月14日签订的,俄国代表为伊格那提耶夫伯爵。主要内容是:清政府承认1858年的《瑷珲条约》的有效性,并割让了黑龙江省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约4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从此中国失去了东北地区对日本海的出海口。
清政府同意开放张家口、库伦、喀什噶尔为商埠,并且俄国在库伦和喀什噶尔设立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