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美术学类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优秀创造性,综合人文素质、艺术素质和高水平专业技能,适应当代社会对美术类人才需求,能胜任当代艺术创作、策划等工作的专业艺术人才和高等院校、中等学校美术教育人才,为培养中国当代创造型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三个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全国招生计划58人(暂定),拟分省计划如下(暂定,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上海 | 18 | 安徽 | 6 | 河南 | 4 |
江苏 | 8 | 福建 | 6 | 内蒙古 | 2 |
浙江 | 8 | 山东 | 4 | 湖南 | 2 |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或美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或美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大类分流
美术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年进行通识教学;第二年将根据学生一年级的学习成绩和志愿分别进入三个不同专业进行专业学习。
4.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2019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美术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美术学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2979
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网址: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2006年学校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决定重点共建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
创建时间 | 学校类型 | 学科类型 | 隶属单位 |
1951年 | 公立 | 师范 | 教育部 |